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2015-11-13 16:10:40

各市(州)科协、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科协、财政局,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85号)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省申报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6年,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给我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名额指标共计73个。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个,农村科普带头人3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个,科普示范社区16个。
  
  根据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配给我省的推荐申报指标,本着“面向全省、分类申报、差额评定、择优选推”的原则,各地推荐额度,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不超过3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不超过1个,农村科普带头人不超过4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不超过1个(只有延边、松原、白山三个市(州)有推荐资格),科普示范社区不超过3个。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每类项目(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除外)推荐不超过1个。
  
  二、推荐范围
  
  根据《吉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只有已经获得2014年~2016年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项目和获得省级“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优秀科普示范社区的项目才有推荐申报资格。在获得省级优秀的项目中,已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奖励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今年中国科协、财政部评选时间提前,所以2016年省级创建典型可以同时申报国家级创建典型,但若未被评为省级先进典型,将失去创建国家级典型的资格。
  
  三、奖补额度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其中,每个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0万元;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四、推荐方式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由省科协统一部署,各市(州)科协根据省里提出的推荐申报要求,具体组织开展本市(州)所辖县(市、区)的推荐申报工作。要按照《吉林省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程序进行,在确保申报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要严格把好材料验审关,认真核实参评条件,认真履行推荐申报手续,坚决杜绝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由于时间关系,对于各地申报的典型材料中出现硬件条件不合格的问题,将直接取消该典型的参评资格,且不予补报。
  
  五、评审方式
  
  (一)省级推荐评审: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纸版材料评审。
  
  (二)国家评选:采取网上电子材料申报,电子版材料评选。
  
  要求各地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必须同时上报,并保证内容完全一致。
  
  六、推荐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以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文件、登记证件为准,需提供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协会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需县级统计部门予以证明,协会会员年纯收入需协会所在地乡镇予以证明)。
  
  2.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3.曾获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4.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辐射示范作用。
  
  5.积极组织会员开展科普活动,普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在组织会员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
  
  6.推荐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需县级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予以证明)。
  
  7.建有科普惠农服务站,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在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满足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8.建立在省科协已确定的专项产业产区科普示范区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1.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部门命名批准,且命名批准时间3年以上(需提供批准命名文件复印件),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普活动场所。
  
  2.科普示范基地要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曾获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4.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示范场地和科普设施。
  
  5.坚持经常开展面向农民、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30次以上,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在提高农民、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以申报的相关活动资料为参照依据)。
  
  6.建立在省科协已确定的专项产业产区科普示范区里的科普示范基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1.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2.本人曾获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3.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4.在省科协已确定的专项产业产区科普示范区里领办、创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科普示范基地的科普带头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1.经当地县级编委批准成立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坚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县级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以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文件为准,需提供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曾获得过县级以上(县级指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级各部门)科普工作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3.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拥有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能够坚持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坚持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科普示范社区
  
  1.社区科普组织健全。必须具有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区科普协会,科普协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结构合理,至少有5名专兼职干部、科普志愿者等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登记证书予以证明)。
  
  2.社区科普设施完善。社区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等科普活动场所,科普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有必备的科普设施和器材(如电子科普画廊、办公电脑、投影仪、照相机等)和科普图书资料(1000册以上);建有固定的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等科普宣传设施,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不少于1期,全年不得低于6次。
  
  3.社区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在确保财政经费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争取社会科普资源向社区聚集,用于社区科普。
  
  4.社区科普活动有品牌。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10次,受益人数不得少于1000人次。
  
  5.社区有科普志愿者队伍。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具有40名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
  
  6.社区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广大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社区内居民具有较强科普意识,科普氛围浓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辖区内无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无参与聚众赌博等社会不良现象,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社区科普组织社会动员力强,能够动员驻社区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支持社区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并给予资金、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社区科普工作受到表彰奖励(需提供科普工作奖励复印件)。
  
  七、推荐申报要求
  
  (一)坚持标准,规范申报。各级科协、财政部门的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85号)与吉林省科协、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各县(市、区)选定推荐项目时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媒体公示,严格履行组织推荐申报程序,按照县级普选、市级评审、省级选推的工作程序进行公开选拔。
  
  (二)突出重点,注重特色。要重点关注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重点关注发展粮食生产,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重点关注在民族地区普及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开展科普宣传的优秀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少数民族科普带头人。要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要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党员科普带头人。要重点关注为推进人的城镇化开展科普服务的社区,科普工作卓有成效、弱势群体集中的老旧社区。要重点关注具有明显吉林地方特色的先进典型,用全国优秀的视角来审视和衡量选推的典型。
  
  (三)及时报送,保证质量。各市(州)推荐的典型申报材料必须经市、县两级科协和财政局签字盖章方才有效,否则,不予申报。申报材料务必在2015年11月15日前报送到省科协,逾期不予受理。上报推荐申报材料时必须以市(州)科协、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正式函的形式报送,所报送的申报材料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上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要完整、规范、标准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需上报一式两份)。各类典型的推荐表表样在“吉林科技网”通知通告栏上下载(网址:http://www.jlstnet.net/)。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省科协6楼科普部
  
  联系人:梁雪松    王新安
  
  传真:0431-85685330
  
  联系电话:0431-85261306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附件:
  
  附件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doc
  
  附件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doc
  
  附件3: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doc
  
  附件4: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表.doc
  
  附件5:科普惠农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c.xls
  
  (注:此附件共含八张表,请不要漏填)
  
  附件6: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表0209.doc
  
  (附件1~附件6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到吉林科技网下载)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