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协关于进一步整治所属省级学会乱摊派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科协学会部

2015-07-06 14:41:21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通知》(吉民函〔2015〕88号)精神,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质量,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现就进一步整治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社会组织乱摊派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整治内容
  
  学会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进行的乱摊派问题。重点整治下列3类问题:
  
  一是社会团体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
  
  二是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行为。
  
  三是社会组织强制企事业单位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三、自查自纠
  
  请各省级学会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如实填写《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自查表》(见附件),经省科协审核同意后,于7月31日前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张余才
  
  电话:89152138
  
  邮箱:jlmjzz@sina.com
  
  联系人:吉林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左梁
  
  电话:85682025
  
  邮箱:kx1411@163.com
  
  附件: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自查表 .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7月6日